自由時報  2008-11-8

〔記者楊宜敏/宜蘭報導〕蘇澳籍漁船「金勝發十三號」流刺網漁船昨天清晨在南澳外海約十浬處,捉到長五公尺、重達一千九百三十公斤的懷孕食人鮫,也就是電影「大白鯊」描述的主角。資深漁民說,這是二十年來南方澳首見最大尾的大白鯊。

只要不外銷 可合法捕殺

近年大白鯊數量驟減,紐西蘭、澳洲都訂有法律保護,台灣則只要不外銷,可以合法捕殺。

金勝發十三號船長游連財昨天凌晨兩點在海上作業時,發現流刺網裡有一尾大鯊魚,由於體積太過龐大,船上的吊具無法吊上船,只好把牠綁在船後拖回港;清晨四點半到碼頭邊,找來大吊車才把大鯊魚吊上岸。

當地資深漁民說,本地漁船曾經捕獲兩千零五十公斤的大鯊魚,不過,近二十年來,最重也只有七、八百公斤重!

最後,宜蘭縣承銷人協會理事長黃通明以每公斤一百三十二元、共計二十五萬四千餘元的代價,買到這尾大白鯊,當場請人支解。

最近一年在南方澳漁港、跟隨指導教授莊守正調查鯊魚資源的海大研究生林家萍說,根據這尾大白鯊肚子裡完全沒有殘留物來研判,可能是看到流刺網的餌料,飢餓難耐,一口咬下,才會被流刺網網住,無法脫身。

大白鯊整尾都有可利用價值,昨天買到大白鯊的黃通明說,大白鯊牙齒相當銳利、硬度高,有些人會把它拿來做成飾品或裝飾品;也有人因牠凶猛特性,深信牠的牙齒有避邪作用。

鯊魚肉以腹肉品質最佳

鯊魚肉部分,以腹肉品質最佳;魚肝可以製作魚肝油。至於魚翅就高檔了,製作好的魚翅,每公斤可以賣到一、兩千元;這尾大白鯊,至少可以取到五十多公斤的魚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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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則新聞,雖然只是描述整個捕捉和拍賣的過程
但禁止捕捉鯊魚已是國際上的保育趨勢
各大媒體的報導均無提及,實在是叫人擔心台灣人的海洋文化教育不足...

這個報導讓我產生幾個疑問
第一是流刺網合法嗎?
第二是鯊魚買賣合法嗎?

從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可以暫時解惑
一、漁業署在其Q&A回覆民眾問題時說:
「查依據流網漁業管理作業規定,我國漁
船或船員禁止在我國二00浬外海域從事流網作業。另一00噸以上漁船禁止在我國
二00浬海域內從事流網作業,未滿一00噸漁船經核准經營或兼營刺網漁業者,仍
可從事刺網作業,惟其刺網網具長度不得超過二五00公尺。
二、刺網依網具結構可區分為單層刺網及多重刺網,本署已輔導澎湖及台東等二縣政
府公告禁止二層刺網之使用,以保育所轄海域之漁業資源。
三、另有關多重刺網對漁業資源影響之研究,本署已委託相關大學院校進行研究,以
永續利用漁業資源,並保障漁民之生計」
不過這是2004年的資料,現在是否已經調整了,我還沒查到

二、在台灣只有鯨鯊的捕獲數是是受到配額管制的
鯊魚是則是找不到任何「明文」禁止的字樣
也就是說,在台灣,鯊魚的捕獲應是不受到任何限制
但請注意,已有許多國家明文禁止或規範某些捕鯊的活動
台灣應該多加把勁!
國際捕鯊規定 嚴禁割鰭棄身
台灣應儘速立法禁止割鰭棄身 
不要鼓吹補食鯊魚! ←某網友寫的,放在這裡分享一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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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俊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