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舍前面的空地正在進行工程
每天都有很多工人在宿舍前進進出出

前二天同宿舍的學弟說,他的腳踏車早上不見了
原來是被工人騎出去買早餐
(因為宿舍是在單位裡頭,不會有外人進來,所以我們從來沒在鎖車)
他在附近找了快十分鐘,才見騎車的人騎回來
那個人只問了「是你的車嗎?謝謝喔」

原本我認為,這樣沒有經過別人同意,為了方便就騎了別人的車
是極不妥當的行為(即使你只是借用一下)
於是我幫學弟向單位裡負責工地的同事反應
沒想到她說,「沒有關係吧,反正他有騎回來」
結果另一個同事也說了同樣的話

當下我就決定不再談這件事
因為他們都是在地人,而我大部份的同事也是
如果再講下去,只會被人覺得我小心眼....

為什麼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行為不好呢?
我從小學到「未經別人同意而取走他的物品,即算偷竊」
如果是自己認識的朋友拿去用就算了
可是今天拿走的,是進來做工程的陌生人
我覺得這是原則問題,而不是有沒有還回來的問題....

這讓我想到,以前和保育社一群人在恆春吃冰
我們其中叫的芋頭料有不好的味
我說我要向老闆反應,
結果學妹說,沒關係啦不要吃就好了
後來有人說,「你們北部人比較會去反應,像我們可能不吃就是了!」

難道我們「北部人」真的那麼愛計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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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俊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